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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 
標題:    2019「看見南投」攝影比賽
日期:    2019-03-30
詳文:   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郵局
「看見南投」攝影比賽簡章
一、宗旨
中華郵政成立123週年,為強化在地連結、關懷鄉土人文、宣傳觀光景色,特以觀光首都-南投在地風土人情、風光景點為主題,辦理攝影比賽,透過攝影愛好者的鏡頭,捕捉南投特色美景,並將獲獎作品舉辦攝影展。
二、相關單位
主辦單位: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郵局。
協辦單位:南投縣攝影學會。
三、攝影主題:「看見南投」
舉凡與南投縣有關之人、事、物,涵蓋人文風采、特色景觀及名勝古蹟等,足以呈現南投地方特色之題材均可。
四、參加資格
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。
五、作品規格
(一)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10張為限。
(二)參賽作品一律以6×9吋之彩色或黑白紙本相片交件(連拍作品不收)。
(三)作品不得裱框、護貝、翻拍、拷貝、留白邊、人工加色、數位合成或格放。
(四)數位照片需高於1000萬畫素、解析度300dpi、格式為JPG或TIFF檔、一次拍攝完成之作品,不得後製作。
(五)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(附表1),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,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。
(六)得獎之作品再通知沖洗12×18吋照片參加展覽,得獎人不得拒絕。
六、洽詢方式
(一)南投郵局,電話:049-2205735,聯絡人:戴誌中。
(二)攝影辦法及報名表請至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post.gov.tw)下載。
七、收件期間
108年2月10日至3月30日止,以郵戳為憑(請以掛號交寄),逾期恕不受理。
八、收件地點
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郵局;54057南投市三和二路30號;信封上請註明「參加看見南投攝影比賽」。

九、評審方式
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;評審委員會由南投郵局局方人員(內部委員)2位及邀請攝影專家5人(外部委員),共7人組成。
十、評審標準
評審委員會依照參選作品之主題、創意、攝影品質決定之。
十一、獎項內容
金牌獎1名,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,獎狀1紙。
銀牌獎1名,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,獎狀1紙。
銅牌獎1名,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,獎狀1紙。
優選獎10名,獎金新臺幣5仟元整,獎狀1紙。
佳作獎40名,獎金新臺幣2仟元整,獎狀1紙。
十二、得獎公布
得獎名單預定於108年5月初公布於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南投郵局最新消息,並專函通知得獎者(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)。
十三、頒獎時間及地點:預定108年7月初,連同展覽開幕共同舉辦;地點日月潭向山遊客中心日昇月恆藝廊。
十四、附則
(一)參賽作品應符合本辦法之規定,以「參賽者本人原創」且「未曾公開發表」、「未獲得任何比賽獎項或其他單位補助」為限,違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,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。已領取獎勵者(含獎金及獎狀)將予以追回,參賽者不得有異議。公開發表之定義:平面出版、公開展覽、網路發表(包含社群媒體、網站、APP等)。
(二)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本人作品,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;如涉及著作權、肖像權等爭議者,參賽者應自行負責,概與本局無關。
(三)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,本局不負保管責任。郵遞者,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,參賽作品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失,本局恕不負賠償責任。
(四)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(12×18吋放大版)、原稿底片(或數位原始檔)及「著作財產權讓與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」(通知得獎者併寄)予本局,否則視同棄權。
(五)銅牌獎(含)以上得獎作品,每人限得1件;經公布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
(六)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(或數位原始檔)之著作財產權之全部,溯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償讓與本局,並承諾對本局及其授權利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且本局擁有自由運用該得獎作品之權利(包括但不限於改作、重製、編輯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、公開發表、公開播送、散布、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及其他營利及非營利行為),無須另行通知及提供任何報酬,得獎人亦不得妨礙或加以限制。
(七)各獎項之獎金,依規定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(八)得獎者須於通知得獎1週內,寄回得獎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得獎作品原稿底片或電子檔(1000萬畫素、解析度300dpi以上),格式為JPG或TIFF檔案之數位原始檔(可看出相機EXIF資訊),及著作財產權讓與暨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書等資料,經確認無誤後,始具領獎資格,逾期未繳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。
(九)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、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,並同意本局得依實際狀況作適當修正。
十五、「聲明事項」及「注意事項」,請自行上網參閱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『南投郵局』看見南投攝影比賽活動辦法」內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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